时间:2023/5/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9月15日,

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公开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医院正科级干部刘明公车私用、违规租用车辆问题。年11月至年5月,刘明在担任徐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党总支书记、所长期间,未经请示报告、集体研究,私自决定租用个人车辆供单位使用且在公车改革后继续使用公车上下班。年12月,刘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市老工业区改造服务中心主任朱向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年4月,朱向波利用担任徐州市老工业区改造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接受房地产公司的宴请,为其办理土地延期手续提供帮助。年2月,朱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商贸服务中心主任张庆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年中秋节至年春节,张庆丰利用担任徐州市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商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共计元。年5月,张庆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杜宏伟违规操办其父丧葬事宜问题。年8月,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杜宏伟大操大办其父丧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40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元。年2月,杜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邳州市铁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沙旭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年春节至年中秋,沙旭利用包挂指导铁富镇某村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该村村支书冯某赠送的元购物卡1张、软苏烟4条。年6月,沙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泉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龚可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3月至年12月,龚可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的方式,为区原墙改办相关人员累计发放补助元。年12月,龚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

中共丰县纪委也对

三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丰县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中共丰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丰县常店镇马楼供销社负责人胡爱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年中秋节前,胡爱忠收受马楼供销合作社改造工程项目承包商韩某某送予的白酒等礼品,共计价值元。年7月,胡爱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华山营业部经理顾红旗公车私用问题。年6月至年8月期间,顾红旗多次驾驶单位公车用于个人私事使用,产生燃油费元。年4月,顾红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安勇、蒋怀刚私车公养问题。年6月,张安勇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元;年3月,蒋怀刚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元。年5月,张安勇、蒋怀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徐报融媒记者蔡思祥龚严巍

整合自彭城清风、中共丰县纪委

原标题:《市纪委监委通报!徐州这些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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