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一段"沛县儿童公寓虐童"的视频引发无数网友愤怒,被打孩子由好心邻居发现并报警。从视频中能看到,孩子的脸部被打肿,嘴部、眼部、耳朵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流血,背部及臀部有严重的淤青。 视频中的男孩大约五六岁,眼睛和脸红肿,手中黄色外套的袖口处,是大片已经干涸的血迹。 据了解,被虐打的男童的确是沛县人,姓吕,此前就住在金诚花园。有居民告诉记者,男孩一家三口之前都住在这,去年父母离婚,孩子就跟了父亲。但他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又没有爷爷奶奶可以托付,只好交给本家的一个大伯照顾。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月14日,沛县警方就此事发出了最新的通报: 今天上午,《侯贞说事》节目了此事。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观点 貌似圆圆的圈圈:不敢看,中国一定要对虐童罪加大量刑。 黑与白在思考:侯贞老师好!我觉得孩子的父母应该把孩子带在身边,或者回家在附近谋生,父母应该自己关爱孩子,而不是随便托付给别人。父母在家在,请父母深思! 安嘉睦:主持人你好。小男孩的大伯是畜牲吧,不是人。 勇往直前:候贞老师,孩子都伤成这样了才是轻伤?畜牲不如的把五岁孩子打成那样怎么下的了手呢,你自己家的孩子也是这样打吗。强烈要求严惩打人者。 孤独一人闯荡回复孤独一人闯荡:我看了那个视频实在寒心。 咚咚番茄:生活对于孩子的父亲也许真的比较艰难。但是这不应该是父亲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说辞。这件事,打人的大伯固然应该追究法律责任,那孩子的父母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孤独一人闯荡:老师我觉得那个人不是人。 勇往直前:候贞老师,视频我看过的。这个大男人殴打成这样,大人真是个畜生不如。 律师观点 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松涛: 1、孩子的大伯涉嫌故意伤害罪。 达到轻伤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虐待罪呢?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在虐待过程中伤害得比较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就按照比较重的罪名处罚。相对而言,故意伤害罪略微重一些。虐待罪的量刑起点是两年以下,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下。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一个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经常性行为,后者是偶尔的行为。如果平时没有虐待行为,只是因为某一个事件被打成轻伤,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侯贞说事》节目组 记者 徐仁飞 徐州台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比较好早期白癜风能治愈否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uzhoushizx.com/xzsls/201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