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官端庄,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五)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届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相关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年7月27日-年8月7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医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花名册(附件3),报名表及花名册(姓名命名)以附件的形式发至rsk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uzhoushizx.com/xzsls/6537.html |